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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BSA个人认证申请资格
(一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
具有WBSA商务策划师的认证申请资格:
| 1、主持过综合性商务策划案的制定,且该策划案在申请日前己经实施。同时,具备总结五条
以上商理的能力。 |
| 2、创造性参与过两个以上(含两个)
综合性商务策划案制订或实施。同时,具备总结十条以上商理的能力。 |
| 3、具备总结三十条以上商理的能力。 |
| 4、拥有商务专著(申请日前5年内出版)。 |
| 附: 参加WBSA系统内商务策划师培训, 经考试合格(不定时开班)。 |
(二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具有认证助理策划师的申请资格:
| 1、创造性参与过一个以上(含一个)综合性商务策划案制订或实施。同时,具备总结五条以上商理的能力。 |
| 2、具备总结十五条以上商理的能力。 |
| 3、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商务论文五篇以上(申请日前5年内发表)。 |
| 4、参加WBSA系统内助理商务策划师培训,经考试合格。 |
(三)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,具有认证企划员的申请资格:
| 1、技术性参与过一个商务策划案的制定。 |
| 2、参加WBSA系统内企划员培训,经考试合格。
具体规定以《WBSA个人认证规范》为标准。 |
注:
有关策划案和商理的写作方法见文件“材料书写格式及考试评分标准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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